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:
1988年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扩大试用无中心控制多信道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通知》(无办字[1988]7号),确定了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的试用频率,并于1990年发文调整了该系统的使用频率(国无管[1990]11号)。1994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《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体制》国家标准。近年来,无中心控制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发展缓慢,但目前各行业对于无线对讲机及短数据传输通信服务仍有大量需求,而150MHz、450MHz频段的频率资源已无法满足需要,有关生产厂商和用户单位提出应重视推广使用900MHz无中心通信系统。因此,为利用好900MHz频段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频率,规范915~917MHz频段无中心设备的研发、生产,满足社会使用需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使用频段为915.0125~916.9875MHz,其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。
二、发射机输出功率最大不超过3 W。禁止擅自加大发射功率(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),擅自外接天线或改用其它发射天线。
三、该系统可承担话音和部分短数据传输业务,适用于单位专网通信及居民社区管理通信等用途。禁止与公众电话网、公众移动通信网及其它电信网互联。
四、由于该体制的每部机器中均包括了该频段所有信道,因此,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审批设台时,应为用户指配电台呼号编码,无需指配频率。
五、电台呼号编码由电台呼号识别码和用户地址码两部分组成。电台呼号识别码统一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分配(见附件),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规定要求,自行编制和指配本地区用户地址码。
六、由于该系统的用户为集团用户,电台执照应以集团用户为单位发放。
七、频率占用费的收取按照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原国家无委《关于印发〈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〉的通知》(计价费[1998]218号)的规定执行。
八、鼓励有关厂商研发和生产915-917MHz频段内的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设备。有关研发和生产上述设备的管理按《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》(国无管[1995]8号)及《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》(国无管[1997]12号)文件执行。
九、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以往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,以本通知内容为准。
二00二年一月二十三日
主题词:移动通信 频率 管理 通知
抄送:全军无委办公室,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;
部内:电信管理局。
附件:
915-917MHz无中心多信道选址通信系统电台呼号识别码分配表及编码说明
一、 一、 识别码分配表
华北:
AA:北京市;
AB:天津市;
AC:河北省;
AD:山西省;
AE:内蒙古自治区;
东北:
BA:辽宁省;
BB:吉林省;
BC:黑龙江;
华东:
CA:上海市;
CB:江苏省;
CC:浙江省;
CD:安徽省;
CE:福建省;
CF:江西省;
CG:山东省;
中南:
DA:河南省;
DB:湖北省;
DC:湖南省;
DD:广东省;
DE:广西自治区;
DF:海南省;
西南:
EA:四川省;
EB:贵州省;
EC:云南省;
ED:西藏自治区;
EE:重庆市;
西北:
FA:陕西省;
FB:甘肃省;
FC:青海省;
FD:宁夏自治区;
FE:新疆自治区;
二、 识别码编码说明
电台呼号编码,由两个英文字母和紧接字母的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,如AA12345。前两位英文字母为识别码,用于区分三十一个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。第三位数字表示区域,叫区域码,其范围从0-9,可以分十个区域。第四、五、六、七位数字,表示电台本身的地址码,其范围从0000-9999,共10000个。区域码加上电台本身的地址码,统称用户地址码,其范围从00000-99999,共10万个。识别码加上用户地址码构成用户电台呼号编码。如下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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